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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实务处理及部分概念理解

来源:淄博百练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18/8/30 11:29:30

  今天淄博百练会计培训学校的小编告诉你们票据实务处理及部分概念理解,下面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违规票据融资

  看到应收票据、应付票据科目首先应当想到是否为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融资。

  (一)票据融资操作分析

  1、正向:由关联公司向企业采购,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将票据贴现,实现融资。会计处理:借,应收票据,贷:其他应付款,假设都为不附追索权贴现,借:银行存款,财务费用,贷:应收票据。

  分析:根据前述处理,票据融资不影响业绩,但影响其他应付款。因此,当存在票据,且伴随大额负债,即,其他应付款,则涉嫌存在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融资。

  2、反向:由企业向关联公司采购,并向其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关联公司进行票据贴现,贴现款还回企业。会计处理:借,其他应收款,贷,应付票据;关联公司处理,借:应收票据,贷:其他应付款;关联公司贴现,借:银行存款,财务费用,贷:应收票据;关联企业还回资金,借:其他应付款,贷:银行存款;企业收到关联企业还回资金,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

  分析:反向操作,贴现费用在关联企业反映,不用体现在企业,不会导致企业利润受到影响;然而会产生大额负债,即,应付票据。应付票据待到期后,会由企业支付给承兑银行。

  (二)小结

  1、不管是正向还是反向票据融资,目的都是拿到银行的钱,终都是要还给银行,因此都会形成负债,要么是大额其他应付款-关联企业,要么是大额应付票据-关联企业。

  2、财务尽调对于有票据的企业,看是否伴随这两个大额科目,初步判断是否涉嫌存在无真实交易背景。反过来理解,如果期末存在大额应收票据,则说明企业不那么缺钱,并未急着去贴现,也基本不太可能虚构交易形成大额应收票据放在账上不去贴现,因此可以判断应收票据是真实的。

  3、票据融资一般不存在虚构业绩风险(因为首先企业的主要目的在于融资,而不是提升业绩,其次会伴随大额负债,报表同样不好看),但存在合法合规风险。尽调项目组应当取得如下要件:

  ①央行无违法违规证明;②取得高管未来不再违规操作的承诺;③取得大股东对此风险兜底承诺。

  (三)小知识

  票据融资一般伴随银行借款,如果有票据增加金,但没有银行借款,说明可能存在隐瞒负债。企业要开具票据,需要有增加金存放银行,而企业没有资金存放,怎么办?银行借款给你。根据审核的票据总额,按缴纳增加金的就属于承兑汇票,也有非缴纳增加金,称为敞口汇票。从企业角度,拿到了借款,支付利息,收取增加金利息收入,开出票据延迟付款。与直接银行借款相比,企业可以获得增加金利息收入,还可以通过应付票据,延期支付供应商款项,但企业获得的借款资金作为增加金是受到限制的。

  二、票据贴现之附追索权VS票据追索权

  问:话说,票据持有人两项权利,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是法定权利,为何存在票据贴现带追索权和不带追索权之分呢?

  答:这里要理解一点,贴现行与受款人之间的行为不属于背书行为,背书有前手、后手,后手享有对所有前手的追索权,背书人仍处于票据当事人队列,而贴现相当于买卖票据权利,不管是否附追索权,受款人均已不再享有票据权利,票据权利全部转让给贴现行,即,受款人退出票据当事人队列,不再是票据当事人。那么附追索权的情况,是指贴现行行使票据权利未果,还可以找受款人追偿,这种追偿行为不属于票据行为中的行使追索权,非票据法定权利,而是基于双方买卖权利协议约定;不附追索权的买卖,则顾名思义,贴现行行使票据权利未果,也不得找受款人追偿。根据上文的解释可知:

  ①附追索权的票据贴现与票据质押借款是不同的,主要体现在票据权利上,前者票据权利已经完全转移给贴现行,后者票据权利未转移[质权人取得票据再背书的,原背书人(质押背书给质权人)不对质权人的被背书人承担票据责任;

  ②附追索权的票据贴现,虽然应收票据仍留在账面上,其实已经无票据权利了,票据权利已转让给贴现行行使;

  ③比起用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贴现行是否会更倾向于票据贴现业务呢,因为后者的追偿范围更广,可以取得票据权利,对票据当事人(出票人、承兑人、增加人等)行使。

  三、票据期限

  票据有见票即付、见票后定期付、出票后定期付、定日付款四种,这里的“日、期”就是票据的期限,到期后就要提示付款,到期前是提示承兑,让承兑人承认兑付,承认后,承兑人就成为付款人,等到期后,就提示其付款(提示付款期,有到期日的按到期日后10天内,无到期日的按出票后1个月)。如果逾期提示承兑,则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只能向出票人和承兑人提出付款请求,逾期提示付款,则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只能向出票人和付款人提出付款请求。这种付款请求权是有时效的,汇票、本票2年,支票6个月,有到期日的是按到期日后,无到期日的是按出票日后。教材提到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银行承兑、商业承兑)长不超过6个月,意思是商业汇票票据期限不得超过半年,是短期票据,但其向出票人和承兑人的付款请求权,仍旧是自到期日或出票日2年。

  四、票据贴现会计处理

  票据贴现一般分为带追索权和不带追索权。前者是指贴现行贴现后,如果票据的付款人拒绝付款,则贴现行可向受款人追索,此类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短期借款—利息调整,贷:短期借款—成本(插板法算出一个实际利率,每期分摊进财务费用);如果不附追索权,则贴现行即使遭受拒绝承兑也不得向受款人追索,借:银行存款,贷:应收票据。

  五、票据的审计处理

  1、获取票据备查簿(如果没有,作为内控问题,列入管理建议书);将票据备查簿中背书人、被背书人、背书金额等信息与账面销售、采购金额核对;

  2、应收票据期末监盘。备查簿与账面余额核对一致,账面余额核对至票据实物;

  3、贴现票据利息测算(其实不用测算那么,贴现银行会给出贴现利息单据);

  4、了解票据是否具有真实交易背景,是否涉嫌违规票据融资。且看本文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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